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要求,安顺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工作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并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就业困难对象。
(二)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
4.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5.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或公益性岗位因违规违纪被辞退的人员;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安顺市医疗保障局三楼304办公室(贵州省安顺市安顺市西秀区北山路11号)。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满足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照片2张;
(6)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医保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印证材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即组织面试。
(三)公示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工作待遇、工作时间及聘用管理
(一)工作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不低于2000元/月(含个人保险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二)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其他要求
(一)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资格审核印证材料未按期提供齐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或未尽事项以市医保局通知为准。
联 系 人:王旎旎、吴佩丹
联系电话:0851-33359336
安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标签: 人员 聘用 招聘 报名 失业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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