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迁江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4.具有良好能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如有相关工作经历或工作能力优异的,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或突出贡献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工作内容
拟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就业服务,利用村级就业服务平台做好就业推介,每月定期向群众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经办服务;
三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经办服务;
四是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
五是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
六是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兴宾区编外聘用人员有关政策执行,日常管理、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和录用程序
1.招聘对象范围。面向全区范围内人员,男女不限,不提供住宿。
2.资格审查。由迁江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公开竞聘。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会以电话形式告知面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由迁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通过面试者择优录用。
4.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岗前培训。对面试合格人员,由迁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聘用程序,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培训合格人员自行到区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7.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后,由迁江镇人民政府采取一年一聘。
8.年度考核。正式聘任后由迁江镇负责考核及管理,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现实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并向迁江镇党委政府报送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扬并继续使用,对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不予以续聘。
六、应聘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扫描件、1寸免冠彩色相片等一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453835031@qq.com。
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迁江镇社保中心联系。联系人:邢国棵,联系电话:0772-5324164。
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标签: 人员 报名 招聘 聘用 工作 迁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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