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13人)

高州市根据相关政策,在石板镇等13个村委会开发了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招聘。报名时间为3月12日至18日,有意向者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岗位为期1年,录用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和《关于高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高人社﹝2023﹞14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就业,高州市石板镇祥章村委会等13个村委会开发并经我局认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发招聘公告,欢迎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报名应聘。

一、岗位情况(详细见附件)

二、报名人员条件

(一)脱贫劳动力;

列入精准扶贫、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脱贫劳动力。

(二)就业困难人员;

经过镇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内容)。

(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人身份证、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

五、报名开始和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

六、录用

(一)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岗位要求,按公益性岗位安置排序确定人选。

(二)经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三)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直接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注:乡村公益性岗位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3年。

附件:2024年高州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第二批).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标签: 岗位 公益性 报名 脱贫 人员 高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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