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一)资格复审的通知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将在 2024 年 3 月 13 日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复审。如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无法如期提供材料,将视为放弃应聘。未参加工作者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已工作者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审时间为当日上午 8:30-12:00 或下午 2:30-5:30,地点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定于2024年3月13日对2024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一)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13日(周三)上午(8:30-12:00)或下午(2:30-5:3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304、307室)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下材料(含缺少材料)完成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视为放弃应聘并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应届生尚未取得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提供,且专业方向内容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完成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视为放弃应聘并不再递补。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3月11日

标签: #复印件 #原件 #中医药大学 #复审 #2024 #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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