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24〕1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昌吉州组织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本次公开招聘33个岗位33人。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6月以后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昌吉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符合以下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可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进行报考: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1日(含)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涉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日(2024年3月11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报考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 3月17日(10:00-18: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
2.报名方式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xbm.work:8013/Home/ExamHome?examhttp://file.renshiksw.com/upfile/2024/03/140793120911241.xls">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昌吉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1).xlsx
附件2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1).docx
附件3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1).xls
附件4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1).doc
标签: 笔试 招聘 考生 体检 面试 入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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