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为了补充乡村医疗队伍,昌吉州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3名乡村医生。招聘条件包括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条件者可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采取回避制度防止违规行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须到村卫生室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24〕1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昌吉州组织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本次公开招聘33个岗位33人。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6月以后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昌吉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符合以下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可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进行报考: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1日(含)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涉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日(2024年3月11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报考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 3月17日(10:00-18: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

2.报名方式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xbm.work:8013/Home/ExamHome?examhttp://file.renshiksw.com/upfile/2024/03/140793120911241.xls">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昌吉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1).xlsx

附件2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1).docx

附件3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1).xls

附件4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1).doc

标签: 笔试 招聘 考生 体检 面试 入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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