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招录公务员笔试考务人员“十不准”

考务工作涉及国家机密,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考生不得泄露考务涉密事项,包括不谈论、不记录、不传递、不使用电子通信工具,同时回避亲属参与考务工作。涉密载体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带出指定地点。考务场所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得违规开启试卷。考生须严格遵守纪律,自觉维护考务保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1. 对于与考务相关的涉密事项,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2. 不准在非涉密本上记录考务秘密。

3. 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或通过其他渠道谈论考务秘密。

4. 不准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5. 不准在非指定的场所存放考务涉密载体。

6. 不准将考务涉密载体带出指定的地点,相关涉密载体要按照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存放、使用、转移、销毁。

7. 不准使用各种通信工具和设备传递考务涉密事项。

8. 不准擅自脱岗。

9. 不准将高新技术产品带入考务场所或处理考务涉密事项。

10.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考务涉密场所,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

标签: 考务 涉密 不准 不该 载体 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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