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拟确认刘卫娟为英川镇英川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刘卫娟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岗位类别为兼职基层农业服务类。该岗位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向人力社保部门或乡镇街道反映。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推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低收入农户就业精准帮扶工作,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118号)、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丽水市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丽人社〔2013〕0229号)、《关于申报景宁畲族自治县2019年度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及上年度岗位补贴的通知》(景人社〔2019〕70号)以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山区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2〕46号),经乡镇(街道)申报岗位、人员,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拟确认通过以下1位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监督,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人力社保部门或乡镇(街道)反映,联系电话:0578-5095592。 |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 ||||||||
序号 | 街道(乡镇) | 村(社区)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申请人员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 |
1 | 英川镇 | 英川村 | 兼职 | 基层农业服务类 | 刘卫娟 | 3325291979******23 | 女 | 就业困难人员 |
标签: 岗位 丽水市 公益性 就业 社区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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