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精神,现将省藏语系佛学院公开招聘法学教师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省藏语系佛学院岗位并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9时。
2、面试地点:中共青海省委前楼4楼会议室(西宁市七一路346号)。
三、面试内容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由说课和双语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说课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双语能力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30%。
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标准线为60分以上,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笔试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参加面试。
2.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无故不参加面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从进入候考区后要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归还本人。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中只准报告面试序号,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住址、家庭背景等有可能影响考官评分的信息。
4.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区候考。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
5.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讨论面试内容或进入候考区向其他考生透漏面试内容。
6.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7.面试当天考生不得穿行业类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物。
8.考生请随时关注青海统一战线网、青海统战微信公众号、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事宜信息,网址:www.qhtyzx.cn。如有疑问,请与省委统战部人事处、省藏语系佛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71-8482838、0974-854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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