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永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永康市耕地质量服务中心、永康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人才引进公告

永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三家事业单位拟引进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引进对象为相关专业博士、硕士或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9或35周岁。报名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9日,报名方式为发送邮件。考核方式为笔试加面试,根据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拟聘人选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获得补助奖励的人员需服务满5年,服务期不足需退还资金。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永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永康市耕地质量服务中心、永康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是永康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引进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 引进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引进条件

1.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9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年龄在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下列3类人员:

    (1)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全日制,不含专升本)。硕士国(境)外毕业的,毕业院校需QS、THE、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

(2)相关专业教育部第一轮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的2024届毕业生。

(3)相关专业“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2024届毕业生,曾获得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多次奖学金(学年2次以上,或学期3次以上)的。

二、引进计划

引进单位

单位职能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 业

永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指导农技推广、经济特产、种子管理、渔业技术推广等工作

工作人员1

2

博士

硕士毕业生:作物学、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与耕作、种子科学与工程、种子科学与技术、作物种质资源学、植物学、生物学、植物保护、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药学、园艺、茶学、果树学、蔬菜学、水产、渔业、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渔业发展、农业管理

本科毕业生:农学、园艺、茶学、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水产养殖学

工作人员2

1

本科及以上

永康市耕地质量服务中心

指导农田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耕地土壤、农村能源等工作

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硕士毕业生:土木水利,水工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工程,土木水利,农业水工建筑,农业水土工程,生态水利

本科毕业生: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设备及自动化,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技术,水务工程,水利科学与工程,智慧水利工程,生态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生态水利工程

永康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

指导农村经营管理、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村财务审计、承担实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等工作

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硕士毕业生:农村经济学、农业经济学、税收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

本科毕业生:经济统计学、投资学、经济与金融

三、报名的有关事项

(一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9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470817414@qq.com(同时附身份证、荣誉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毕业学校+姓名+专业。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朱宋旭,0579-87140266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永康市内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永康市外事业身份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5日止。

五、考核选拔

(一)组织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考核选拔,考核时携带身份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考核以“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分数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均为6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具体考核时间将电话通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二)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聘用文件下发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聘用文件下发后,不再实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永康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2.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人员。

3.拟引进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引进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引进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4.拟引进人员引进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相关补助奖励资金,且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如服务期不足,需全额退还相关补助和奖励资金。

5.报名人员考核结果均未能达到岗位匹配要求的或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本次引进计划。

6.监督电话:0579-87140265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1日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永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永康市耕地质量服务中心、永康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人才引进公告及附件.docx

附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x

附件.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附件.教育部第一轮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xlsx


标签: 永康市 聘用 体检 引进 毕业生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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