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金兰同志为拟聘人员。现将拟聘人员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疑义,请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沈阳建筑大学人力资源处电话:024-24694918
辽宁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24-8689652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24-22959162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第九次)拟聘人员公示信息表.xls
沈阳建筑大学
2024年3月11日
标签: 拟聘 024 公示 沈阳 2023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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