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留置看护岗位辅警工作方案》及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朔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留置看护岗位辅警体检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朔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留置看护岗位辅警公告》相关要求,在参加朔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留置看护岗位辅警体能测评合格、资格复审合格、并且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12月28日早6:45至7∶00。
报到地点:朔州市公安局机关大楼前(安泰街17号)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现金)并出具票据(男性476元/人,女性514元/人)。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体检在朔州市二甲以上市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在具有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按时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要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0-12小时。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8、体检当天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美瞳),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9、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体检结束后开展,请考生在体检考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不得应聘的15种情形,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复审。
四、纪律要求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考资格的;对在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作弊的报考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应聘辅警。
参加资格条件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工作人员要签订《工作人员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承诺书》。对资格条件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弄虚作假、泄露考试题目和其它招聘秘密信息、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利用工作便利协助他人作弊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349-2169051
附件:朔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辅警体检和考察名单
朔州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7日
标签: 体检 考察 朔州市 考生 辅警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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