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体检和心理测试等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
1、参加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体检人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见附件1)。
2、集中时间和地点
集中时间:2024年3月13日(周三)上午8:00
集中地点:黄石市第二医院新门诊大楼4楼体检中心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500元/人需自理。心理测试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进行,测试免费。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和心理测试项目的,或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如体检结论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二、考察
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递补
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入围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
自愿放弃入围资格的考生,请提前打印空白《自动弃权承诺书》(附件3),本人手工填写并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P@hbnu.edu.cn,同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714-6572927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任老师
附件:
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6日
标签: 体检 考生 资格 心理 附件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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