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录2024年兴县消防协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兴县消防协管员招录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体检将于 3 月 11 日上午在兴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相关标准执行,需注意饮食和着装规范。同时,考察将于 3 月 11 日下午举行,考生需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考察者将视为放弃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公开招录2024年兴县消防协管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和考察工作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

2.体检地点:兴县人民医院(兴县县城新区蔚汾北路)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兴县人民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于2024年3月11日上午7:30准时到兴县人民医院体检科大厅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高脂肪、含糖量高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再进行该项目的检查。

6.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8.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9.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察

(一)考察时间:2024年3月11日下午2:30—5:30;

(二)考察地点:兴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

(三)考察须提供资料: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四)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者,视同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县消防协管员公开招录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录2024年兴县消防协管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

兴县消防协管员公开招录工作领导组

2024年3月9日

标签: 体检 兴县 2024 考生 消防 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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