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卫人〔2015〕53号)、《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青卫人〔2015〕54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2]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合理补充急需的工作人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临聘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现计划招聘藏医门诊部藏药药剂人员1名、藏医门诊部财务专职人员1名,通讯员1名,详见附件(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计划表)。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报送至我院党政办公室,由我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查。(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3)岗位要求具备的执业、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责。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及科目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通讯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生在我院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组织的考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微信公众号(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上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内容本着“考用一致、科学灵活”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或未达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当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出现弃权等情况时,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当递补人员放弃时,需签订放弃递补承诺书。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及时在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微信公众号(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公布,应聘人员可在上述公众号上查询面试成绩。(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党支部纪检委员反映。经查发现问题属实,取消拟聘人员资格。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藏药药剂人员和财务专职人员月薪3000元;通讯员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按照《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聘(雇)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纪检人员将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我院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东知多杰 0971-8271038监督人及监督电话:谢 三 智 0971-8270806附件: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计划表
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
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计划表
标签:
招聘 人员 青海省 面试 岗位 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