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教育局2023年面向全国招聘公办幼儿园报账员拟聘人员公示(第四批)

龙岗区教育局发布第四批拟聘人员公示,涉及18名幼儿园报账员。公示时间为3月8日至14日。如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个人信息。教育局将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属实且不宜聘任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取消聘任资格。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将办理聘用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龙岗区教育局2023年面向全国招聘公办幼儿园教研员及报账员公告》,现将体检合格的18人作为第四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教育局反映(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13号608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191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龙岗区教育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或发现拟聘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龙岗区教育局2023年面向全国招聘公办幼儿园报账员拟聘人员公示名单(第四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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