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招募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者需符合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要求,不符合条件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将不予招聘。招聘程序包括资格初审、复核、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录用人员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试用期为1个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报名者需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名者,将取消其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整合人力资源,在文化和旅游工作中发挥公益岗位服务辅助功能,充实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人员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2人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计算机、文秘、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及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名,报名时提供《2024年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联 系 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879—2123940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薪资待遇为2400元/月,不缴纳五险。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每月3000元(不包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按月足额发放。单位不安排食宿。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其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通过面试且经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困难认定人员,体检安排在市、县(区)新录用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所规定项目组织实施。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各报名人员要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标签: 普洱 招聘 岗位 旅游局 人员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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