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医师岗
(二)招聘专业:神经内科
(三)招聘类型:全职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通过国家或上海市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无其他不良记录;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有神经内科工作经历;
(2)有神经内科中级及以上职称。
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及其他附件材料装订好,并在简历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快递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联系人:朱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21-34773135。
注:
1、递交简历包括以下材料和附件:(1)个人简历;(2)学历、学位复印件或海外学历认证复印件;(3)最高学历阶段盖章的成绩单复印件;(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5)其他重要证书复印件。
2、个人简历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出生年月、高中起的教育经历(毕业学校、学习时间、所学专业、全日制/在职)、工作经历、手机、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以及科研项目、发表文章、奖励、荣誉、技能证书等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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