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仲裁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选聘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拟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从干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军队文职人员工作管理部门、工会、企业组织等相关机构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兼职仲裁员。
二、选聘条件
(一)兼职仲裁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劳动仲裁事业,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勤勉高效;
2.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与履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具有一定语言表达、文书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
4.有从事劳动仲裁活动必要的时间;
5.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受行政、纪律处分。
(二)兼职仲裁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五年的。
三、兼职仲裁员应履行的义务
1.公正公平,廉洁自律,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违反庭审纪律;
2.依法履行仲裁员职责,做好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在规定审理期限内办结案件;
3.不得在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代理案件;
4.按规定参加仲裁员培训;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需填写《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
2.报名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证明本人身份情况及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系单位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证明;
4.报名人员请将上述材料、《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邮寄或直接报送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请注明兼职仲裁员选聘);
5.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6.资格审核: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议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如实、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及工作经历,并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兼职仲裁员聘任资格。兼职仲裁员聘期为壹年,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陶卫兵 ,联系电话:13879117308 。
(二)通讯地址:南昌县澄湖中路126弄-2号(王家二路)(请注明兼职仲裁员选聘)。
南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 8 日
标签: 仲裁员 劳动人事 兼职 仲裁 南昌县 争议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