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邵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后出生);
4.男性,体型端正,身体健康,体能素质好;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退伍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与本院在职干警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应当回避的;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工作的情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1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于报名时间内到新邵县人民法院法院三楼政治部报名,填写报名表1份。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退伍军人证等有关证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二)资格审查
由新邵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报考资格一律无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和政审
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须到统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政审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表现等情况。政审期间将对入围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复核,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空缺人选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
政审合格者,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再由公司派遣至新邵县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作表现优秀者可续签合同。聘用人员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有违反合同的情形,予以解聘或辞退。
月工资3300元(含“五险”单位和个人应交纳部分),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提供工作日用餐、办公等必要保障,差旅费用实报实销。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坪开发区内环南路新邵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39-318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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