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博士)公示十六

湖北民族大学公布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博士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月8日至14日。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将在省人社厅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薪酬待遇。如有异议,公众可联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面试和考核,现将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度专项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博士)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

若公示结果无异议且拟聘人员按照我校公告岗位要求按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我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可来电、来函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718-843838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718-8209886(人事处)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

邮政编码:445000

特此公示。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8日

标签: 拟聘 公示 人事处 湖北 招聘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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