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的通知》(泸国资委发〔2021〕111号)和《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招聘启事》(2023年12月29日),我公司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开展招聘工作,现拟录用以下人员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员工,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录用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工作经验 专业 拟聘岗位 备注
1 冶佳诚 男 本科 4 土木工程 应急救援员
2 符志良 男 大专 6 应用化工技术 操作工
3 席榕 男 本科 30 市场营销 检修工
4 马成 男 大专 5 机电一体化 检修工
二、公示期
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三、监督举报方式及要求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2.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3.监督受理部门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951-5923149
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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