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9人。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乌翠区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进行招聘。开发管理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
(二)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四)经乌翠区就业困难认定领导小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方可录用。
三、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计划招聘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招聘岗位: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
四、岗位待遇
正式聘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协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
(二)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户口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蓝底照片5张,到乌翠区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乌翠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58-3687398
(四)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人社部门进行复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方可录用。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协议》并报送人社局备案。
标签: 招聘 岗位 就业 公益性 人员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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