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面试公告

汉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面试工作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提前领取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成绩由7名面试考官赋分计算得出。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包括准时到场、关闭通讯工具、保持安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在面试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违反纪律者将受到相应处理,包括舞弊行为的法律处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有关考生:

根据《汉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及面试工作安排,现将汉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汉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资格审查的人员(见附件1)。

二、领取准考证及面试时间、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24年 3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汉滨区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101室领取准考证(大桥路苗圃巷4号),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

3.面试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卫生健康局2号楼5楼会议室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4号。

三、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计算办法为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考生所得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本人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3 月19 日8:30到达面试考点,并在指定位置候考。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4.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后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面试结束后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

5.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咨询电话:0915—32252320915—3206736

监督电话:0915—32551380915--3212252

附件:1.汉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1

汉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学位

报考岗位

专业

执业资格

职称 资格

备注

1

冯满豪

1985.09

本科

学士

外科专技岗位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普通外科副主任医师

2

马栋

1982.10

本科

硕士

外科专技岗位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普通外科副主任医师

3

谭旻喆

1979.07

本科

泌尿外科专技岗位(1)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泌尿外科主任医师

4

张健涛

1986.06

本科

消化内科专技岗位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

5

汪阳

1985.10

本科

学士

心血管内科专技岗位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

6

刘杰

1984.05

本科

学士

心血管内科专技岗位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

7

李蕾

1979.07

本科

妇产科专技岗位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8

张仟仟

1983.05

本科

学士

妇产科专技岗位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9

雍智谋

1981.11

研究生

硕士

眼科专技岗位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眼科副主任医师

10

唐树春

1984.03

本科

学士

麻醉或疼痛学专技岗位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疼痛学副主任医师

11

张强

1986.10

研究生

硕士

泌尿外科专技岗位(2)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泌尿外科主治医师

12

曹慧萍

1988.10

研究生

硕士

中西医结合临床岗位(1)

中西医结合临床

执业医师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主治医师

13

李永莉

1996.12

研究生

硕士

中西医结合临床岗位(2)

中西医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14

李峰

1978.07

本科

学士

临床医师岗位

临床医学

执业医师

耳鼻喉(头颈外科)副主任医师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参照面试工作统一要求执行)

1.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考生不得互相交换签条,否则按违纪处理。

2.考生应自觉关闭通信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5.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就读院校及专业、经历、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名序号、籍贯等信息。

6.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从主考官讲“现在开始”计时。第一次提示,提醒考生面试已进行7分钟;第二次提示,应停止答题。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7.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8.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舞弊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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