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为期12个月。见习人员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须具备一定条件。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时间截至3月15日。报名者需提交相关资料,经面谈考核合格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招募人员将从事窗口业务工作,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窗口业务岗位2人。

二、见习期限、待遇

(一)见习期限:12个月。

(二)见习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

3.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募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宜宾市叙州区古叙路1号金沙苑2栋203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103281。

(三)报名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各2份):

1.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证明:如以前缴纳过社保的,需要提供现在社保账户的明细单。

五、考核、录用

(一)考核:采取面谈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用: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二)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有。

附件: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点击此处跳转官方查看附件)

宜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3月7日

标签: 宜宾市 见习 劳动人事 报名 就业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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