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司法局关于补录2名编外人员的公示

荔湾区从编外人员备选库中递补两名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和体检环节。考生叶*茵和雷*刚分别为普通辅助岗报考人员。公示期为3月8日至3月12日,如有异议,可书面反映,需要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地址及联系方式已公布。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编外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的编外人员备选库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2名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和体检环节。现将有关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报考岗位

是否参加过面试

备注

叶*茵

普通辅助岗

补录

雷*刚

普通辅助岗

补录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9:00-12:00、14:00-18:00)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88号;联系电话:020-81632927。

荔湾区司法局

2024年3月7日

标签: 00 编外人员 荔湾区 2024 公示 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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