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国市2024年“政企携手•共育共赢”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劳动合同备案的通知

宁国市储备人才引进公告通知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三方协议的考生需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案时间截止至4月30日。备案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计划,确定拟引进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与考生签订培养协议,进行三年培养。培养期满后,储备人才可申请进入事业单位或继续留企工作。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位考生:

根据《宁国市2024年“政企携手·共育共赢”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引进公告》,现就做好后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参加考试及企业双选面试且已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的考生,及时向宁国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备案。

备案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截止。

备案方式:劳动合同拍照或扫描后,以“考生姓名+岗位代码”命名,发送至宁国市委人才办邮箱:ngsrcb@126.com,同时致电确认。

4月30日开始将根据考生备案情况,结合笔试成绩及各岗位计划招聘数量,确定宁国市2024年“政企携手·共育共赢”事业单位拟引进储备人才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安排考生与市委人才办签订培养协议,作为正式事业单位储备人才进行培养。三年培养期满,储备人才个人提出申请进入事业单位的,经过体检、考察等程序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储备人才也可放弃编制,继续留企工作。

联系电话:0563-4116069、15005630061(宁国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中共宁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标签: #人才 #2024 #事业单位 #宁国 #考生 #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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