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正式用工,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6日起到2024年3月14日(7个工作日)。
4.监督电话:0577-88359696。
附件:区城市发展集团二级公司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三).docx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标签: 鹿城区 公示 2024 反映 区属 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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