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三)

根据鹿城区国企定向招聘规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月6日至3月14日,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电话或来访方式举报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反对诽谤诬告。监督电话:0577-88359696。公示文件详见附件:区城市发展集团二级公司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三).docx。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3年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正式用工,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6日起到2024年3月14日(7个工作日)。

4.监督电话:0577-88359696。

附件:区城市发展集团二级公司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三).docx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标签: 鹿城区 公示 2024 反映 区属 温州市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