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拟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已公示,考察政审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7日。考察政审事项包括体检、档案审查、材料审查等。若有自愿放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考察组联系,并提交自愿放弃承诺书。选聘相关信息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需及时查看。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现将拟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就考察政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察政审时间

2024年1月3日——1月7日。

三、考察政审事项

(一)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先继续进行考察政审环节。考察政审合格后,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由选聘单位组织完成体检补查,并给出是否合格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聘用程序进行。

(二)请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向考察组提供个人档案(学籍档案等)管理部门信息,由考察组到档案托管部门查阅档案。

(三)请考生准备如下材料在考察组考察时交考察组审查:

1.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职位相关的资格证;

2.本人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3.《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表》(附件2);

4.原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

(四)若在考察政审阶段有自愿放弃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1月7日前与用人单位考察组联系,由本人书写自愿放弃承诺书(需按手印)交考察组。

咨询电话:0859—6216190(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温馨提示: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并相互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市选聘办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1.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人员名单.xlsx

2.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表.xls

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标签: 政审 选聘 兴仁 考察 考察组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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