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石溪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犍为县将公开招聘9名乡村保洁员和1名城镇禁毒专员。招聘条件包括拥护党的方针、犍为县户籍、年龄限制、身体健康、无工商营业登记等。招聘程序分为报名、面试、公示、录用。被录用人员将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关待遇,并应遵守相关规定。招聘工作人员强调公开、公平、公正,违规行为将受到查处。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城镇禁毒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农村保洁员9人,城镇禁毒专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犍为县户籍,户籍性质为非农业户口;

3、年龄男性50-60周岁,女性40-50周岁;禁毒专员可依据情况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5、目前无工商营业登记。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招聘简章、报名和面试选择、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截止。报名地点:犍为县石溪镇便民服务中心、河西村村民委员会、画眉村村民委员会、成新村村民委员会

2.报名和面试审核。由申报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均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录用

经面试审核合格的人员,在公告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1.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乐山市相关规定执行,并参加社会保险。

2.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三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33-4186228。

犍为县石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标签: 招聘 岗位 录用 公益性 聘用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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