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杭锦后旗司法局因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社区矫正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就近”的原则,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0人。在基层司法所专职从事社区矫正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即在杭锦后旗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5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3.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因征地参加养老保险并领取待遇,月标准高于杭锦后旗当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4.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满35周岁、男性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的人员不在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有适应公益性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具备电脑数据录入、打字和一定的书写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个体营业执照的、正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三、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按照杭锦后旗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月发放,按照政策要求缴纳三险(司法局缴纳1100元/月,个人缴纳500元/月)。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增加150元/月工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每年100元/月工龄补贴。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3月30日
2.报名地点:杭锦后旗司法局行政复议股(406办公室)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478-6650610,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聘用
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总期限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一经录用,岗位不予调换。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三)管理
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由司法所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解除聘用。
联系人:刘洋18704780328
咨询电话:0478-6642861
杭锦后旗司法局
2024年2月20日
标签: 公益性 人员 岗位 杭锦后旗 聘用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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