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始县民宗局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根据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择优拟定唐杰、卢娇同志为体检、考察对象,现就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4年3月7日(星期四)
(二)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3月7日上午8:00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1张、体检费用400元左右(体检时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考生现场交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保持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要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2.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区域。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区域。
4.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
5.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县民宗局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6.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当向县民宗局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作放弃资格处理。
7.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三、联系电话
建始县民宗局:0718-3922601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3月5日
标签: 体检 考察 考生 聘用 建始县 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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