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编外聘用特岗人员和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发布2024年编外特岗和见习人员招聘公告,面向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招聘信息专业编外特岗1人以及49个见习岗位,要求考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和年龄限制。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核(理论考试和综合考核)和录用。编外特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获得生活补贴和意外伤害保险,招聘工作接受监督并严格执行人事回避制度。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成立于1952年9月,是本区域集医疗、科研、教学和紧急救援为一体的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医院。

为加强西双版纳州州直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6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76号)以及《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及相关规定,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计划开展2024年编外聘用特岗人员和见习人员招聘,现将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我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一)信息专业编外聘用特岗人员1名;

(二)见习岗位49名,分别为:

1.医保管理见习岗位1名;

2.药学见习岗位1名;

3.放射医学影像技师岗位2名;

4.康复技师见习岗位3名;

5.(呼吸内科)医疗见习岗位1名;

6.护理见习岗位4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信息专业编外聘用特岗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56号)规定;见习人员符合云南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身份条件。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有积极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信息专业编外聘用特岗人员: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网络安全。要求有5年以上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经验。

2.见习岗位

(1)医保管理见习岗位: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学、统计学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

(2)药学见习岗位: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

(3)放射医学影像技师见习岗位: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

(4)康复技师见习岗位: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康复治疗学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

(5)(呼吸内科)医疗见习岗位: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

(6)护理岗位: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不包含助产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报名时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

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4年3月12日。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吸毒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由人事科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15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8:00。护理岗位见习人员由护理部接收报名、审核材料,编外聘用特岗及其他见习岗位人员由人事科统一接收报名、审核材料。截止日期之后将不再接收简历。

2.报名地点:人事科 州医院五号楼12-4办公室

护理部 州医院五号楼12-5办公室

3.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如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

(二)具体要求:

1.个人简历: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表、毕业证书(含高中)、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高中毕业证遗失无法提供者,可以由高中毕业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替代。

2.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签字盖手印。(委托他人报名的提前备好或由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3.上述材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相关审核部门负责统一收集整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15日,由人事科、护理部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由人事科通知进入下一考核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初试(理论考试)+复试(综合考核)方式进行,按初试成绩1:2进入复试,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复试。上午进行理论考试,下午进行综合考核。

1.考试时间:

2024年3月18日:编外聘用特岗人员、药学见习岗位、医保管理见习岗位、(呼吸内科)医疗见习岗位。

2024年3月19日:放射医学影像技师见习岗位、康复技师见习岗位、护理岗位。

2.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理论考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视报考岗位专业性质,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百分制计分。请自带工作服备考。。

3.结构化面试成绩根据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考官的平均分计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

4.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则根据第三位小数进行排名。

(五)录用

1.根据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用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经医院会议讨论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医院正式录用。编外聘用特岗人员与医院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3.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录用或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五、薪资待遇

1.编外聘用特岗人员待遇按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见习人员待遇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执行,见习期限为6个月,期间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医院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州卫生健康委巡视检查。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所有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

(四)所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科 0691-2123013

联系电话:人事科 0691-2139022

护理部 0691- 2143778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4年3月编外聘用特岗人员和见习人员招录计划表

2.承诺书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日

附件1: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2024年3月编外聘用特岗人员和见习人员招录计划表.xls

附件2:承诺书.doc

标签: 见习 岗位 招聘 人员 编外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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