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4号)精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决定公开招募青年见习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政府为帮助未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推荐其到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训练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招募条件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16-24岁失业青年
报名人员应符合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学习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等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10月1日(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新巴尔虎右旗就业服务中心(政务综合楼201室)。
联系电话:0470--6404634
四、招募方式
本次公开招募由新右旗旗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单位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由见习单位和报名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人选。
五、服务期限和待遇
对符合条件入选的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青年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
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出具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作为见习人员见习经历的证明。
新巴尔虎右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4日
标签: 见习 就业 人员 青年 报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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