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文件精神,经裕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文书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定,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在裕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学信网个人学历信息。
4.报名费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5.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对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本人考试。
6.联系方式:有意报考者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
联系人:王玉强 18193983936
黄红鹏 13993955653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进行测试。
2.面试。按照招考人数和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取现场答题、现场评分的方式,对面试人员综合素质做出客观准确评价。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考生总成绩公示
对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总成绩在“陇南武都裕河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内),发现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认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对象,经区纪委监委、公检法、信访等部门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再由镇党委根据拟录用对象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对象(同等分数情况下按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择优录取)。凡资格审查与招聘条件不相符应聘人员,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录用上岗
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镇党政办将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镇党委统一按照相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村工作,聘用期满后,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镇党委批准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愿意继续担任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三、报酬待遇
村文书一经聘用,享受每月2500元村干部报酬,其中,基础报酬1500元,绩效报酬1000元,基础报酬按月发放,绩效报酬根据《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武都区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月发放”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绩效考核发放。
四、纪律监督
由镇纪委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和工作纪律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裕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标签: 聘用 报名 资格 人员 报酬 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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