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忻城县聘用编外人员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忻城县城内有固定住所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保洁员1名,主要从事老干部活动场所的保洁工作和老干部活动期间的服务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热爱老龄事业、尊重老龄群体,服务意识强。
(四)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考虑到保洁和服务工作比较细致繁琐,该岗位适宜女性报名。
(六)初中及以上学历。
(七)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应聘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12日(仅工作日期间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忻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9号县委旧楼203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填写《忻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以及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人选,我单位将电话通知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个人真实材料,材料信息与实际不符者,取消面试。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本(居住证明)和报名表等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三)体检
组织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我单位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忻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七、联系电话
0772-5516251
附件:忻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忻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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