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医院因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救护车驾驶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本职工作。
5.年龄认定计算截止2024年1月4 日。
6.驾龄认定:2021年1月4日前取得B1、A1、A2机动车驾驶证。
(一)报名时间:2024 年1月2日—1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三)报名材料:报名表(现场报名时填写),小一寸标准照1张(底板不限),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役军人有效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需查验原件。(四)报名地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宾川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二楼,原党校路口进入50米左边)。(五)报名阶段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报名资料、岗位条件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有救护车驾驶经验者,需提供从事医院救护车驾驶工作证明。(一)考核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计算成绩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退役军人、有救护车驾驶经验1年以上者优先录用,如无退役军人、有救护车驾驶经验1年以上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1.笔试内容:交通安全法规占80%、应急救援知识占20%。(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即为拟录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五)公示: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六)递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七)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1.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参加岗前培训,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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