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通告

西双版纳州第十七中学公开选调7名教师,面向州内外在编教师招聘。报考者需符合年龄、学历、资格条件等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进行选拔。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选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并完成聘用程序。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适应西双版纳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州内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范围

州内外公益一类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不包括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教师。

三、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教师7名,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七中学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四、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6. 具有且现聘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 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报考人员年龄男性为45周岁及以下、女性为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5日;

10.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通告

在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jyj/xsbnzjyj.dhtml)发布公开选调通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箱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报考学校+岗位+姓名”打包发送至公开选调指定邮箱: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邮箱:bnzjyjrsk@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刀老师0691-2122712)

3. 报名材料: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4)教师资格证(PDF格式);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PDF格式);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认定表;

(7)《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聘任免任备案表》《年度履职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8)符合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的证明材料。

4.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次选调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须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所填职称等级与取得且现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上系列、等级一致;

(4)报名材料中,个人签名处一律用黑色钢笔手写签名,需要学校和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三)资格审查

选调学校在收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邮箱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开选调学校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面试。成立面试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1:1进行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环节。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

体检由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执行。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岗位计划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公开选调学校组织实施,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报请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州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jyj/xsbnzjyj.d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选调纪律

(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选调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0691-2122712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

察组0691-2139138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附件: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七中学岗位信息表.xlsx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七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

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4日

标签: 选调 报考 人员 西双版纳州 岗位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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