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选调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市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录用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入围成都市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体检环节考生。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定于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在成都市组织实施。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及签字笔于体检当日早上6:30到达成都天府国际金融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7号楼东广场集合,6:4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检录完成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
四、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要求,一经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并取消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体检、请人代检。
(二)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考生集合后,按要求上交随身携带的全部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检、跟随。
(三)考生体检时请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及家庭有关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四)体检中考生要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费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一结算,考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体检前三天正常饮食,避免高蛋白、辛辣、刺激的食物,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至12小时。
(三)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裤袜。
(四)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五)女性受检者在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具体由体检机构统一安排;怀孕或疑似怀孕的女性,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等放射性检查。
(六)请考生本人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不能遗漏,填写既往明确诊断的病史或者手术史,手术史需注明手术名称和时间及术后病理结果。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进一步检查和复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向体检实施机关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符合复检条件的,由体检实施机关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或提出复检申请但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结果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的结论为准,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三)请考生认真填写《成都市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察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gwyc2020@vip.163.com。
(四)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28—61889406,028—61889410。
附件:成都市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察人员信息采集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4日
标签: 体检 考生 复检 2024 公务员 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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