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 1 名劳务派遣人员,定向派遣至南通市学田幼儿园工作。应聘者需满足基本条件,包括国籍、政治权利、品行,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等;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如热爱工作、具备敬业精神等。报名时间为 3 月 4 日至 6 日,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材料。面试分适岗评价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60 分。体检、考察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有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定向派遣至南通市学田幼儿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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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513-83558046 (9:00-11:30 13:30-17:00)

四、面试

面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0倍的,先进行适岗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统一接收,不接受补交)。根据适岗评价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0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适岗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递补

1.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原卫生部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存在犯罪记录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递补。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录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或者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形时,在本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待遇

1.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2.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同岗位调配。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在该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崇川区相关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3548801。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附件:报名表.docx

标签: 人员 录用 招聘 应聘 岗位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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