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含165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年龄18至26周岁(199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男性。
5.户籍不限。
6.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计算机类、广播影视类、艺术设计类、体育类、公文写作类、宣传类等专业或具有以上专业技能及特长人员(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退役军人和有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9.持有B2以上驾驶证、汽修证、无人机操作证、舟艇驾驶证、厨师等级证等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在从事其他工作期间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初审、测试考核、体检、政治审查、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邮箱:43633150@qq.com
(2)实地报名
地址:嘉峪关市镜铁区消防救援大队(五一南路1939号)
(3)联系电话:
张鹏辉 15009476099
王 雄 18709495124
刘润韬 18394640528
3.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嘉峪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彩色扫描件。
(3)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提示生成,网址:http://www.chsi.com.cn)。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照片命名规则:身份证号码+姓名)。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或《军官转业证》等证明材料。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
(7)招聘对象提交《承诺书》(附件二)。
(二)测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测试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请查看附件三。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建议所有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在体能测试前个人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最晚于测试前一天生效,并将投保单纸质版于体能测试当天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上交电子版。承保保险公司不做指定,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2.心理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使用第三代武警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进行,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试人员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三)体检
测试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任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按测试考核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政治审查
对测试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附件四)。
(五)确定人选
招录办公室根据报名初审、测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等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者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人员补聘
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市消防救援支队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空缺指标由招录办公室按未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
四、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约6400元以上(含社会保险)。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可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
(三)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四)按照《专职消防员服装穿着和标志服饰缀钉规范》要求发放必配制式服装,所需费用2700元从试用期工资中扣缴,入职满1年后进行补发,入职不满1年不予补发。
五、聘用管理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依法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在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员岗位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在岗工作期间,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管理和使用,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实发工资2960元/月。试用期间,由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集中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基础体能、业务技能和消防救援队伍队列训练等。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备勤,每月享有8天轮休假期。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休假与轮休。
六、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937—6789785
0937—6310149
15009476099
附件1: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表.doc
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
标签: 消防 招聘 测试 救援 消防员 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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