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服务社区居民,现就建立金寨县梅山镇2023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聘储备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立储备库
根据《金寨县梅山镇2023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达到60分),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纳入储备库管理(后附储备库人员名单),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8日起算),若重新组织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以发布招聘公告为准),储备库自动失效。
二、储备库使用原则
1. 若梅山镇社区工作者因辞职、被辞退等出现缺员情况,或因省市政策要求增加社区工作者配备,经梅山镇党委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按本次招聘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合格后正式录用。
2. 若梅山镇社区工作者因辞职、被辞退等出现缺员情况:男性社区工作者出现缺员情形,可从储备库中社区工作者01岗位择优录用;女性社区工作者出现缺员情形,可从储备库中社区工作者02岗位择优录用;退役军人社区工作者出现缺员情形,可从储备库中社区工作者03岗位择优录用。
3. 若因省市政策要求增加社区工作者配备,可使用储备库人员,届时将根据需要合理确定男性、女性、退役军人递补名额,分别从储备库中社区工作者01岗、社区工作者02岗、社区工作者03岗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4. 使用储备库人员将在金寨先锋网发布公告,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
三、其他事项
1.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和梅山镇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2. 建立和使用储备库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政策咨询电话:0564-2701038;0564-7356229
监 督 电 话:0564-2701009
附件:金寨县梅山镇2023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聘储备库人员名单
金寨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附件:金寨县梅山镇2023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聘储备库人员名单.doc
标签: 储备库 社区 工作者 梅山镇 招聘 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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