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发布体检通知,确定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入围体检人员应在3月3日14:00前确认参加,并提供相关材料。体检时间为3月4日上午,地点在宁波开放大学。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一次性进行,不组织复查。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要求,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入围体检的名单(名单见附件1),入围体检的考生体检时间定于3月4日,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确认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24年3月3日1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体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nbswgwy2024@mail.ningbo.chinatax.gov.cn。

(二)确认参加体检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确认参加体检(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体检(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放弃体检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体检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体检资格申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3月4日上午7:30;

(二)报到地点:宁波开放大学(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10号楼3楼。请考生按要求准时集合,报到后统一出发。

三、携带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二寸免冠彩色照1张。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确定。体检为一次性体检,除根据主检医生意见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重新复查一次外,不再组织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需复查的考生,我局将在3月6日18:00前电话通知本人,复查时间也将会电话告知。未接到电话即为体检合格,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同放弃录用资格,我局不再组织体检。

(三)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人员,请务必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录用单位工作人员。

(四)特殊情况在体检中无法正常检查的,请提供相关医院证明原件。

(五)体检前8-12小时内请不要进食,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禁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六)为方便体检,当日不要穿戴太复杂或含金属部分的服装,不要佩戴金属饰品。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助听器,近视考生不要忘戴平常佩戴的眼镜。

(七)公务员录用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请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

(八)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五、体检纪律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0574-87732021

附件: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放弃体检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4年3月3日

标签: #体检 #考生 #录用 #国家税务总局 #复查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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