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60名聘用制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报考者须具备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并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采用机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聘用人员享有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福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聘用制人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报考者逐条仔细阅读):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通过招聘考试系统和网站公开发布和报名。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二、资格条件

本次共公开招聘60名,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福州高新区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福州高新区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限定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已经被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聘用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同类型岗位;

6.曾被福州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起止时间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3月2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在2024年3月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2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此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报名时间内及时如实上传和提交个人信息及附件。

报名链接:https://fzgxq.fuzhou.gov.cn/jdhy/zcjd/201910/t20191031_3072818.htm)

八、招聘工作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福州高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福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1-38201355。

九、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必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或以上学历;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如有要求某项具体工作经历,则需提供相应证明。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1-38201356(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4:30-18:00)。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24年福州高新区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3月1日

标签: 报考者 报考 岗位 学历 资格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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