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工作计划,经笔试考核,现公示笔试综合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3月1日至3月5日)。如有异议,可拨打人力资源部电话。公示期间,情况反映可通过邮寄信件至纪委办公室或到指定地点反映,其他形式反映不予受理。邮寄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邮编:130021。反映地点:医院综合楼14楼B020办公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3年招聘工作方案及医院用人计划,经笔试环节考核,现就笔试综合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3月1日—3月5日)。如有异议,请拔打人力资源部电话:0431-86177521。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向医院纪委邮寄信件(仅接受中国邮政信件)或到医院指定地点反映,其他形式反映,医院纪委无权受理。
邮寄地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邮编:130021
反映地点:医院综合楼14楼B020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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