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第一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温州市洞头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 | 工作人员 | 林柔妤 | 女 | 温州市洞头区职业技术中学 | 学前教育 | 中专 |
刘 薇 | 女 | 杭州市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 绿色食品 生产与检验 | 大专 | ||
杨 洁 | 女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刑事侦查技术 | 大专 | ||
杨千帆 | 女 | 浙江万里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 本科 | ||
杨雨萌 | 女 | 华北理工大学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大专 | ||
庄欣雨 | 女 | 云南财经大学 | 酒店管理 | 本科 | ||
周正源 | 女 | 佳木斯技师学院 | 学前教育 | 中专 |
1.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日起到2024年3月4日止,共2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360175;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联系电话:59391360。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日
标签: 洞头 区海霞 公示 2024 温州市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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