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第一期招聘工作人员公示(一)

根据洞头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招聘公告,现拟聘用林柔妤等七人为工作人员。公示时间为3月1日至4日,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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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第一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岗位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温州市洞头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

工作人员

林柔妤

温州市洞头区职业技术中学

学前教育

中专

刘 薇

杭州市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绿色食品

生产与检验

大专

杨 洁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刑事侦查技术

大专

杨千帆

浙江万里学院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本科

杨雨萌

华北理工大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大专

庄欣雨

云南财经大学

酒店管理

本科

周正源

佳木斯技师学院

学前教育

中专

1.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日起到2024年3月4日止,共2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360175;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联系电话:59391360。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海霞文化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日

标签: 洞头 区海霞 公示 2024 温州市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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