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通告》,现将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体检和考核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人选安排详见《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体检人选名单》(附件1)
体检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体检人选名单(附件1),集中地点:沙县区实验幼儿园门口。入闱体检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并按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等有关事项
㈠入闱体检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㈡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考生参加体检过程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体检期间经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以及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㈢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所有受检者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不得进食,受检者进行B超检查时有憋尿的要求。
㈣根据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须当场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㈤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检查的,考生应于2024年11月27日前与沙县区卫生健康局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妊娠证明。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生理期后可另行安排补检。
㈥考生在体检、复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打探体检结果。违规者,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凡在体检中委托他人代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㈦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㈧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完成后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体检表、协审意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二份)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符合组织考察与协审条件的,由区卫健局研究,提出拟引进人才初选名单,在卫健局公示,并报区教育卫生人才评审委员会研究。
报考者未配合区卫健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产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后不满三年的;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一、二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以及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㈨考生在体检、考核、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上内容,按要求做好体检和考核前各项准备,掌握相关事项要求。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沙县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598-5834089。
附件:
1: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体检人选名单(第1稿)
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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