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中共永顺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计划1名,具体条件见《中共永顺县委宣传部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考职位需为永顺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选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
6.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需满1年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4日上午8:00至3月8日下午17:30(每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永顺县委宣传部(行政中心234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聘用登记表》等复印件;
5.符合选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永顺县委宣传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考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
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永顺县委宣传部研究提出意见,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到永顺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入围人选按照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职位,其考察入围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选聘人员信息将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永顺县委宣传部将会同永顺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必须符合以上限制性规定,递补仅进行一次。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永顺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永顺县委宣传部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顺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6.报考咨询电话:0743-522328(永顺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监督电话:0743-5236787(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1.《中共永顺县委宣传部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中共永顺县委宣传部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永顺县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日
标签: 选聘 永顺 县委 宣传部 报名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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