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有效推进2025届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3日—11月26日
二、见习岗位和工作职责
详见《2025届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招募一览表》(附件1)
三、见习对象
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工作期限和补贴标准
(一)工作期限:
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
(二)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学生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000元/人/月。补贴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补贴经费待工作全部结束,上级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学校的银行账户后,学校根据上级部门实际拨付金额,结合见习人员出勤、考核等情况发放给见习生。
五、应聘条件
(一)学有余力,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有就业意愿的学生优先;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具备胜任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三)参加就业见习时间不得与教学部门组织的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时间重复,已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不能重复申报,参加就业见习期间不能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四)申请就业见习工作的学生必须办理《就业创业证》(附件2),《就业创业证》状态选择“空状态”。
六、招聘程序
(一)学生申请。报名就业见习学生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材料一式三份,其中用工单位留存一份,招生就业处留存两份)
1、提交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模板见附件3);
2、填写《辽宁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4),表中“拟申报见习岗位”依照《2025届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招募一览表》填写(填报用工单位与岗位必须相吻合)。
(二)资格审查。各用工单位对报名就业见习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招募。各用工单位11月27日—28日自行组织现场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具体时间、地点由用工单位通知)。
(四)签订协议。所有录用的就业见习学生12月2日12:10到文体中心225教室参加就业见习岗前培训,并签订《辽宁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组织上岗。被录用的就业见习学生于2024年12月上岗工作,用工单位对录用就业见习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工作考核。
(六)结果上报。各用工单位在确定录用名单后,11月29日中午前将就业见习学生申报材料报送至文体中心221室(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各用工单位将《沈阳理工大学就业见习学生录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686098@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柳老师,联系电话:024-24686098。
标签: 沈阳理工大学 2025届毕业生 就业见习 报名工作 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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