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保障绥化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正常工作运转,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3人。
三、招聘范围
绥化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上已注明)。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五)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和有工作单位并正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绥化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2份,并对登记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C座206。
4、咨询电话:0455-8388355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应急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复审。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七、确定人选
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同时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备用人选,如有缺岗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缺岗人数1:1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因政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管理
对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
十、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岗位补贴为1610元,另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绥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标签: 招聘 人员 公益性 绥化市 应急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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