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第三批)

宜宾翠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经笔试、面试等环节,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3月2日-6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岗位信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方式实名反映,并提供调查线索。受理机构对反映信息保密。公示拟聘用人员均符合招聘条件,排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关于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等程序,周洁等6名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招聘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第三批)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期

2024年3月2日—3月6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80号(644000)

电 话:0831-820171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情况,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三批)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日

附件

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三批)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名额

拟聘用岗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加分

面试成绩

总成绩

排名

备注

1

周洁

1992.10

本科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

20230101

7

合江门街道

13123091324

74.00

1

79.36

77.68

1

2

刘朝霞

1987.11

大专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

20230101

7

大观楼街道

13123090923

68.00

1

77.98

73.99

2

3

江维英

1989.12

本科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

20230101

7

安阜街道

13123091411

74.50

72.28

73.39

3

4

王燕

1987.02

本科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

20230101

7

象鼻街道

13123091418

67.50

77.04

72.27

4

5

王芳

1998.01

大专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

20230101

7

象鼻街道

13123091023

66.50

75.88

71.19

5

6

唐新妍

1984.10

大专

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

20230101

7

西郊街道

13123091924

68.00

73.94

70.97

6

标签: 翠屏区 宜宾市 专职 工作者 社区 2023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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